华侨大学建筑设计院系国立华侨大学下属企业(国有)。成立于1985年,1999年12月28日,经换证,具有“建筑工程及相应的工程咨询和装饰设计”甲级资格;2006年9月22日经建设部批准,获“环境工程(废水)专项设计”甲级证书。2010年获“文物保护与修复”暂定级资质。本院现有一级注册建筑师14人,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6人,注册规划师6人,注册设备工程师4人,各类专业技术人员85人,其中具有博士学位6人,硕士学位8人。技术力量精干,专业配套齐全,设备配备技术先进。本院的宗旨是创新、优质、信誉。 1993年本院完成《石结构房屋抗震规范》和《石结构鉴定与加固规程》等国家级规范、规程的编制工作;2001年承担福建省重点科技项目一项。2005年参与福建省标准图集编制工作两项,2006年参与福建省标准图集编制工作三项。